【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目标】创新法律服务举措,打造出一整套的体制机制增强职工维权的实效性,引导职工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把一件件职工诉求都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举措】坚持“三个到位”:一是人员配备到位,全区基层工会设立工会法律监督组织829个,劳动法律监督员815个;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1个,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二是监督队伍到位,联合区人社局、区司法局从各企业评选出5名“金牌法律监督员”,由区工会特约律师为组长成立劳动法律监督队伍。三是法律服务到位,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体检、调处劳动矛盾,实现企业依法管理,职工权益依法保障。完善“三个模式”:一是构建“四点一线”(法律信访窗口、“12351”服务热线、职工法律维权服务站、职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受理化解模式。二是建立“工会+乡镇”协同联动模式,在11个乡镇成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打通职工法律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运用“互联网+”普法模式,组织企业职工观看线上普法视频。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定期调度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员定期汇报职工诉求、化解进度和需要协调的事项,区总工会及时协调,帮助解决,确保按时办结,件件有反馈。二是现场督查制度。建立督查体系,每月督查企业,通过现场检查促进劳动法律监督员高效工作。三是集中化解制度。开展“金牌监督员”集中化解活动,一般性问题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于企业内部,重大争议则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成效】藁城区总工会自创建“3+3+3”法律服务新机制以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起,化解28起,化解成功率达到82%,服务职工536人,初步实现了“小争议不出企业、大争议不出园区”。
【点评】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尤其注重打基础、利长远,藁城区总工会从人员、队伍、宣传等基础抓起,与人社、乡镇充分协调联动,建立起调度、督查一整套体制机制,有效化解了发生在职工身边的劳动矛盾纠纷,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