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一)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总工会职工法律咨询常态化服务。
(二)采购方式:根据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分比较。
(三)服务费用:每家律所9500元。
(四)采购数量及服务期限:采购5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期限为2026年7月6日至2027年7月5日。
(五)服务内容:
1.信访值班。每个律师事务所每周指派一名执业律师在工作时间到市总工会信访值班室值班一天,具体日期时间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不得迟到早退。主要职责是为来访、来电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提出法律建议。为职工来访、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提出法律建议,为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法律建议,对工会组织参与制定修改政策法规等提出法律建议。
3.参与普法宣传。参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
4.办理援助案件。按照《河北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根据市总指派,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代写法律文书、劳动争议调解、代理劳动仲裁、诉讼等。
二、合作单位应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1.在石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实际,要求合作单位为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石家庄的律师事务所。
佐证材料: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理位置、律所规模概况、办理劳动案件团队情况(仅指在石部分)。
3.拟派驻人员(3名)应具有执业律师资格,执业满两年以上,无违纪违法行为,须派驻律师本人参加工会信访值班,不得替班。
佐证材料: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简介,律师协会关于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行为的证明等。
4.律师事务所设有党组织情况。
佐证材料:成立党组织申请、上级党组织批复、党支部活动情况等。
5.拟指派人员2024年以来办理过劳动争议案件。
佐证材料:拟指派人员办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文书复印件。
6.2024年以来,拟指派人员或律师事务所有劳动法律法规或法律援助方面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抄袭,线上宣传专栏等不属于研究成果。
佐证材料:相关论文、获奖证书或文件等。
7.2024年以来,拟指派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参与过工会组织的法律服务类活动等。
佐证材料:参与工会活动的照片、文件、证明等相关资料。
8.2024年以来,拟指派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参与过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工会信访值班。
佐证材料:律师事务所与有关机关单位开展合作的证明材料。
9.2024年以来,拟指派人员办理过职工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
佐证材料:拟指派人员办理的职工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裁判文书复印件。
请将所有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进行密封后,于规定时间内提交。 凡不具备1、2、3项条件或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将不纳入采购范围。
三、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参加的单位于2026年6月5日17:00前将材料邮寄或者报送至石家庄市青园街25号市总工会。
联系人:袁野,联系电话:0311-85521861。
附件:石家庄市总工会采购职工法律咨询常态化服务评分表
石家庄市总工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