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组织制度和工会领导体制;负责市级工会代表大会和市总工会全委会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与全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市总委员会委员和常委会成员的联络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总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工会干部协管工作,指导市总对口单位工会换届;统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市总机关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编制、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市总其他人事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县级工会工作,推进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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